1、医用气体工程设计。
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,通过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新产品,无质量缺陷,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,同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和国家安全环保标准,并符合本项目合同附件中的所有技术标准、规格参数。甲方可在使用过程中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。乙方应按照有关产品质量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、更换、退货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。
2.供氧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《医疗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》(YY/T0187-94)的要求,并满足甲方的实际使用要求。
3.负压吸引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《医疗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》(YY/T0186-94)的要求,并满足甲方的实际使用要求。
二、医用气体工程验收。
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后3个工作日内,甲方组织人员按合同约定验收乙方提供的产品,退货或更换不合格产品;乙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产品,否则甲方将拒绝支付,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。